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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四川】四个专班丨监督执纪 一线故事:不翼而飞的合作社“分红”

来源:四川省纪委监委浏览:750次发布时间:2025-05-15 分享至:

  “村上的合作社好久都没有分红了,到底挣没挣到钱喃?”

  “账都是理事长他们在管,具体开支好多,结余好多,我们都不清楚。”

  此前,巴中市南江县下两镇纪委在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暗访时,收到老君村不少群众反映,该村的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自成立以来从未收到过分红,这一情况引起了镇纪委的注意。

  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收入是入股村民共同享有的,理应定期分红,是没有可供分红的收益?还是集体收益流向了他处?

  镇纪委经过研判后,立即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核实。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顺藤摸瓜,调查组了解到该合作社成立于2020年8月,由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苗某某担任理事长,近年来,该合作社通过销售农作物、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累计实现收入10.8万元。

  既然有收入,为什么又不分红?调查组通过比对收入情况和账户流水明细,发现该合作社存在着账实不符、资金管理混乱等问题,于是找到苗某某当面核实。

  “为什么你们村集体合作社的收益没有进行定期分红?”调查组开门见山地指出问题。

  “这个……没有挣到钱,咋个分嘛?”苗某某开始变得紧张起来。

  “真的是没挣到钱吗?但经过我们核查,这几年来合作社明明有10万余元的收入,钱去哪儿了?”

  “钱在集体账户上存着的。”苗某某低着头说道。

  “为什么集体账户上的流水加起来只有5万余元,剩下的钱呢?”调查组继续追问。

  “收入有一部分存到了合作社账户,一部分我自己在保管……”眼看纸包不住火,苗某某支支吾吾地道出了实情。

  原来,苗某某觉得合作社的收入存入专用账户后,支出、报账需要审批,没有私下操作的空间,便动起了歪脑筋,将收入中的一部分存入合作社账户,剩下的部分留在个人口袋以便“自由”支配。这期间,除了购买化肥汽油和缴纳税费等集体开支外,有3万余元的集体收入被苗某某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因为存在资金窟窿,无法给村民交代,苗某某索性既不公开收入账目,也不向入股群众分红,企图瞒天过海。

  调查过程中,调查组还发现苗某某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最终,苗某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记大过处分,并被免去村主任及合作社理事长等职务,其挪用的集体收入被依法追缴。

  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资产和收益是群众致富增收的重要家底。集中整治以来,南江县纪委监委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在深化“室组地”联动、片区协作的基础上,贯通融合审计、财政、巡察等监督力量,并依托“监督一点通”“暖心五访”“敲门行动”等平台拓宽群众反映问题渠道。深挖彻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6个,立案123件123人,向行业主管部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督促其制定《南江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指引(暂行)》,堵塞监管漏洞,助力守护好村集体资金“钱袋子”。(作者:孙云飞  杜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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