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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巡察办:“四步法”全方位监督,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来源:县委巡察办浏览:12232次发布时间:2024-01-25 分享至:

  南江县委始终将做好巡察整改作为提升巡察质效的重要抓手,持续探索打出“组合拳”,通过精准运用巡察“四步法”,压实被巡察党委(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办(组)和相关职能部门在巡察整改中的作用,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绘制“作战图”,明确任务目标。反馈前,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流程图》,对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巡察整改方案、落实巡察整改“双公开”等7项整改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并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通过按图预警、按图推进、按图督导,推进整改落实落地。反馈后,建立《巡察整改工作纪实台账》,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审核、专题民主生活会筹备召开、集中整改报告审定、“双公开”落实、问题销号情况等10余项工作逐一建立台账,强化统筹协调、督促监督,确保巡察整改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厘清“责任田”,推动同题共答。制定《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清单》,细化5个方面31项具体任务,进一步厘清纪检监察、组织部门、有关职能部门、巡察机构和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责任,拧紧巡察整改责任链条,切实解决好巡察整改“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的问题,着力构建思想齐、责任清、力量聚的整改工作格局,确保巡察整改“有人干、有人管、有结果”。

  当好“质检员”,严审整改质量。坚持结果导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和巡察组通过“四方会审+现场质询”方式,对被巡察党组织申请销号的问题逐一“过堂”。严把整改销号“质量关”,按照“整改责任不明确、不落实不销号,问题原因查找不准确、不透彻不销号,整改措施不切实际、没有力度不销号,整改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不销号,整改任务不清零不销号”的“五不销号”工作原则,确保巡察发现问题一个不漏、巡察整改成果“真材实料”。在对十四届县委第一、二轮巡察反馈的557个问题进行核定销号时,先后有37个问题因整改质量不达标被责成“返工”“回炉”,截至目前,已高质量销号问题555个,销号率达99.7%。

  念好“紧箍咒”,确保全面落实。坚持以严肃的追责问责,倒逼整改工作全面落实落地。针对巡察整改不到位和整改不力的重点问题,实行“三步法”问责机制,对日常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进行函告提醒,对落实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的,由县纪委书记、常务副组长对被巡察党组织负责同志进行提醒约谈,对虚假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对被巡察党组织负责同志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十四届县委以来,因整改责任落实不力,整改工作推进缓慢,整改质效不高等问题,6个党组织受到函告提醒,3名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受到提醒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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