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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江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浏览:69499次发布时间:2021-03-24 分享至: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12日至9月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公安局进行了巡察。2019年11月2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严密整改工作部署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和全体中层干部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了《中共南江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落实到牵头领导和责任科室,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建立了整改台账,做到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二、对标反馈问题,狠抓整改措施落实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贯彻执行上级决策不到位

  (1)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局坚持把扫黑除恶工作与公安工作统筹推进,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扫黑除恶相关工作,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清单,实行项目管理、挂图销号,倒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二是严格落实“一线索、一专人牵头、一领导负责、一专班专办”的“四个一”工作机制,广泛开展黑恶线索大摸排行动。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核查中心,定期梳理汇总研判、分流、交办重大线索等,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新质效。对全县未办结的线索,进一步落实核查工作责任,明确工作实限和工作要求,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核查任务。对重点线索、重点案件加强研判,对线索成熟的,及时立案侦查,加快办案进度,力争快侦快破,深挖深打,打彻打透。通过多方核实取证,成功打掉以张某、李某为首的非法客运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员13人,扣押车辆20辆,有力维护南江至巴中客运市场秩序;成功打掉了涉及住建领域的邱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扣押涉案财产3000余万元。三是深化“十大”乱象整治,大力开展对全县容易滋生“黄赌毒”的宾(旅)馆、KTV酒吧、洗浴、茶楼(馆)、出租房等行业场所和容易滋生打架斗殴重点地方开展集中清查整治。先后破获杨某等人、杨某某等人、冉某某等人、何某某等人、马某某等人开设赌场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0人,移送起诉13人,收缴赌资130万余元;成功侦破了赵某某涉赌持枪抢劫涉恶团伙案件、聚众斗殴案7件,抓获犯罪嫌疑人63人,共破寻衅滋事案17件,抓获犯罪嫌疑人62人。

  (2)关于“落实上级公安决策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改革,做实基层。继续深化公安派出所改革,推动“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工作,着力解决公安派出所警力保障不到位、警务运行机制不完善、社区民警不专一的问题,确保社区民辅警全力投入到社区警务工作中。在警力保障方面向基层派出所倾斜,尽全力做到了警力下沉、保障下倾,尽力做大、做强、做实基层。二是争取增加编制,充实警力。完善警务运行机制改革,派出所在编警力数达到县公安局在编总警力40%。为切实解决公安机关警力紧张的问题,经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已按1:1.1的比例配备警务辅助人员387名,90%的警务辅助人员安排在一线实战单位。

  2、党委的领导作用发挥差

  (3)关于“干警队伍建设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正风肃纪,深化“以案促改”,强化监督执纪,组织全警观看《越界》《处心弄权招投标 人生敛来烂尾楼》《警钟》《警鉴》系列警示教育片,收集心得体会250余份,查处系统内违纪违法案件18件。局党委结合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强化以案促改,通过召开案发地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讨论、警示教育等形式讲教训、查不足,教育引导广大民警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汲取教训,保持警钟长鸣,确保队伍清纯。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对不执行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严肃执纪问责。为进一步强化队伍管理,严明纪律规矩,有效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切实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局党委常态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局领导及各单位领导班子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做到掷地有声,令行禁止,从自身做起,从自身改起,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和标兵。三是加强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建设,开展破除本位主义专题学习教育,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县局存在的问题,局党委书记每季度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集体谈心谈话,教育引导班子成员树立正确政绩观,树立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把分管工作的开展放在全局背景下去思考谋划。同时,局分管领导每季度对分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推动形成团结奋进、民主集中、风清气正的生动局面。

  (4)关于“执法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狠抓执法主体能力建设,规范源头执法环节,全力提升民警执法办案能力水平及严格规范执法的意识,制定了年度民警学法计划,强化全警常态化培训,通过开展日常、专题、点单式、法律测试、庭审旁听等形式,重点突出常用法律法规、新法解读、现场处置、调查取证、出庭作证、信息化应用及实战需要的培训,确保针对性、实用性。组建执法质量服务队,实行小课堂形式,深入到一线办案单位培训指导执法办案工作。制定出台了严格受立案的制度,并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系统裁决案件,以此确保严格规范,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和执法偏软等现象。二是严把案件审核关。严格落实案件审核把关机制,实行办案民警、法制员、所队长、法制部门、局领导对案件办理五级审核把关制度,强化“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执法责任制,并将所有案件录入警综平台为审核案件前提,坚决杜绝案件体外循环。案件法制审核与考核同步进行,实行“一案一审一评一整改”,严格按照修订完善的刑事、行政案件个案考评标准进行个案评分,对发现问题列出清单,通过电话提醒、网发退查通知书的方式催告整改。三是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复杂、疑难、敏感案件研究、跟踪督办工作,充分发挥案件研究委员会职能作用,为案件办理指明方向,对办理进度施行周分析、研判,同时强化与检、法沟通协作,统一共识。四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升广大群众对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套路贷等案件的防范意识。各执法办案单位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结合“法律七进”活动,通过制作宣传片、展板、发放资料、解答咨询、短信提示、网络、微信、微博等宣传载体等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群众的知晓率与参与率及群众防范意识。

  (5)关于“民爆物品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从民爆物品的审批、运输、存储、使用等环节进行重点管理。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修订完善了《南江县公安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加强民爆物品的审批、运输、存储、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各派出所对辖区内涉爆单位每月不低于4次监管检查。二是对全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常态化、不定时监管。县局组织民警对全县涉爆重点工程项目采取不定时、不定点进行明察暗访,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与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相互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不炸响、不流失、不被盗”“三不”发生。三是依法严处涉爆违法犯罪案件。破获非法储存爆炸物案1件,查处未按规定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登记制度案1件,并将上述案件情况通报全县各涉爆单位,要求认真组织学习,从中吸取教训,对照案例通报情况开展自查,对查找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形成对全县民爆物品严管高压态势。

  3、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偏差

  (6)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经局党委研究,制定了《南江县公安局“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试行)》。坚持每周一召开班子碰头会,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其他班子成员手头工作,加大班子成员间的工作业务交流。落实定时调整分工制度、参会人员发言制度等措施,进一步激发班子干事创业的激情。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

  (7)关于“对党的政治学习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为契机,依托“四个平台”,即“三会一课”平台、理论中心学习组平台、“主题党日”平台、“学习强国”平台,不断拓展学习空间,进一步加深对《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公安政策法规学习和业务培训。二是以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为抓手,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理解和把握。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局领导带头学习“两书一章”,原原本本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局党委的总体带动下,全局上下始终聚焦解决思想根子的问题,求真务实、戒骄戒躁,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融会贯通。三是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交通安全监管、网络安全监管、社会治安等重点工作,每人确定1项问题突出、影响重大、事关全局的重点课题,追根究底地调研,主要了解工作推进中的阻碍、任务落实中的矛盾、质量提升中的短板,提出行之有效的办法,做到“带着问题下去、揣着答案回来、推着工作前进”。

  5、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有差距

  (8)关于“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局党委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细化整改措施,做到与公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年度工作评价,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明确工作责任,层层抓落实,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分析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引导。局领导班子成员分赴各联系分管所队,督促和指导各相关单位抓好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难题。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履行党建责任制不力

  (9)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定期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与全局中层干部开展了集体谈心谈话并授廉政党课。二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每月深入基层所队检查指导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深入开展 “以案促改”警示教育。

  7.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有差距

  (10)关于“落实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明确基本要求,方法步骤,时间安排,认真对待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坚决杜绝走过场。二是规范民主评议,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总结点评的步骤开展组织评定,不敷衍了事、不弄虚作假,注重评定效果,评议过程做到直面问题、实事求是,杜绝好人主义。三是严格落实主题党日活动和支部书记讲党课的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到所在支部和分管单位参加主题党日活动,讲授专题党课。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各分管联系所队,讲授专题党课。县局党委按照县委每月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明确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并要求上报图片和影像资料,以此督促各支部落实。

  8.落实党员发展制度有差距

  (11)关于“发展党员工作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基础建队伍。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保持常数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确保各支部都有入党积极分子。二是抓规范保质量。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以及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党员标准,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发展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目前,按程序将17名同志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

  9.组织人事制度执行不力

  (12)关于“落实选人用人制度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探索,不断优化完善干部队伍激励机制,建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实行精准差异化考核,强化考核成果的运用,对在工作中绩效突出的干部及时予以政策和情感上的支持,给他们提供和创造个人成长的发展机会,对在工作中消极怠慢、碌碌无为的及时予以调整,扣减相应目标绩效。同时制定完善干部队伍建设长远规划,加强年轻干部培养。

  (13)关于“对辅警教育管理、关心关爱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关于巴中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相关规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县公安局具体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补缺50名辅警。二是积极争取县委政府支持,逐步提升辅警的福利待遇,将现有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待遇、五险一金、招聘培训、服装装备、表彰奖励、优待抚恤等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包干使用。三是结合国务院《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制定了《南江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警务辅助人员内务管理规定》、《警务辅助人员考核办法》、《警务辅助人员奖励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并于2020年4月全面实施。按照“与民警同质化训练”的要求,落实辅警初任、年度、晋升集中培训机制,组织辅警参加“精英大讲堂”“专题培训”等训练专班,重点教授体能、巡逻、防控等工作技能。强化“传帮带”,安排民警与辅警结成对子,根据勤务岗位任务,落实责任、捆绑管理,确保辅警队伍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0.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南江县公安局执勤执法用车管理规定》《南江县公安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车辆派遣审批,严格接待标准,据实填写公务接待清单。二是逐一通知涉及当事人,限时退还了已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并逐一进行谈话。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11.“四风”问题禁而不绝

  (14)关于“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调查研究,提升工作业绩。提倡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调查态度,一丝不苟、艰苦细致的调查作风。坚决杜绝要结果不问过程,以电话要数据的不实工作作风,在调查中做到真实准确、客观公正,并注重调查结果的运用。二是采取有力措施,精简办文办会。县局印发了《南江县公安局改进会风文风“十项措施”》,减少文字工作的数量,提高文字工作质量,增强目的性和效果;严格落实发文把关,要求发文单位减少转发文件次数,提炼文件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坚决杜绝照搬照抄等情况的发生;严格落实会议审批程序,把严审批关,集中套开会议,厘清参会人员范围,能通过视频会议召开的全部通过视频系统召开,有效杜绝陪会现象的发生。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县局每季度对全局各类会议活动和现有的文件简报进行全面清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巡察整改期间县局共合并召开会议10余次会议,下发文件同比去年同期减少30%。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2.日常监督执纪不到位

  (15) 关于“开展警示教育和反面教材运用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期间,局党委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警营环境,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了警示教育。一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参观法纪教育基地,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醒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及民(辅)警要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二是注重反面教材的运用。加强警示教育的同时切实运用身边反面教材扎实开展以案说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县局各部门分别利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或讲专题党课等契机,将身边违纪违法案(事)件进行通报,开展了分组讨论,深刻剖析,通过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增强全局民警依法履职尽责、勤政廉政意识。

  (六)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方面

  13.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

  (16)关于“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每季度深入基层所队开展督导检查,将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部署、同研究落实。局党委班子成员分别深入各自分管联系单位,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二是强化日常工作监督指导,局领导班子成员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积极指导基层所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找准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研究制定防控措施,切实加大公开公示和监督检查力度。2020年来,局党委班子成员分别深入基层所队讲授主题教育专题党课,各自前往分管联系党支部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对照、检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并自觉接受监督。

  14.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力

  (17)关于“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防范管控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廉政岗位风险点自查,并签订了廉政风险防范承诺书。扎实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经常性警示教育,引导民(辅)警形成对腐败的警惕、对纪律的尊崇、对权力的敬畏。同时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局机关纪委牵头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强化监督执纪,2020年查处民警违纪违法案件18件,移送司法1人,问责领导干部3人次,辞退辅警3人。

  15.履行财务监督职责不到位,存在廉政风险

  (18)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南江县公安局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为财务管理提供制度保障,要求严格按相关制度规定执行,规范财务管理审批的各项流程。

  (19)关于“支出超预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预算法》有预算才有支出,无预算则无支出,合理安排经费支出,强化预算管理。主动向县财政局加强衔接,办理完善追加经费手续。

  三、注重标本兼治,建立整改长效机制

  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公安工作的推动作用。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深入分析巡察组反馈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管长远的制度。截至目前,共修订《中共南江县公安局委员会议事规则》、《南江县公安局执勤执法用车管理规定》、《中共南江县公安局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6项规定,新制定《南江县公安局“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试行)》、《南江县公安局关于加强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3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应。联系方式:电话0827—8186022;电子邮箱yiyi123006@163.com。

 
                                                                                                                                                          中共南江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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