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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江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浏览:11504次发布时间:2023-06-25 分享至: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11日至2022年9月2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12月2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的问题

  (1)学习深研细读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会、职工会、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精神等重要会议、文件精神5次,并进行了集中研讨;二是督促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并撰写了心得体会。三是完成“学习强国”APP平台所有党员干部全覆盖,制定了《南江县民政局“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管理规定》,落实专人负责学习情况通报,目前全系统学习积分达40000分以上共20人。四是在印发的《南江县民政局2023年工作要点》中充分结合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五是邀请专家讲学,邀请宣传部领导对党员干部进行集中辅导学习,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学习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六是已制定《南江县民政局2023年会前学法计划》,并将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法律法规和财经法律等纪律规定列入了学习范围。七是坚持会前学法,今年已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还有差距”的问题

  (2)党组议事规则的落实和“三重一大”的贯彻执行还存在不少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南江县民政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并在党组会议上认真学习贯彻。二是组织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中共南江县委“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三是在本年度的党组会中,研究资金拨付等重大事项时,充分征求了党组班子成员意见,并做到了人人表态。四是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分工事宜,落实全体干部职工岗位职责,调整优化党组班子分工文件,印发干部职工明细分工文件,确保分工科学、运转有序、高效推进各项工作。

  (3)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依然薄弱,重视不够、处置网络舆情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党组成员述职述责,强化了对民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明确重点任务、工作要求。二是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县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审议《2023年民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研究部署了本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三是优化重大舆情处置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对“问政四川”“麻辣论坛”“游鸽网”等新媒体网络舆情进行管控,确保舆情处置及时,应对到位。

  (4)牵头治理县域婚俗大操大办、移风易俗中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经局党组研究部署,一是通过城区LED显示屏、电视、广播等媒介,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大宣传。二是对全县414个村(社区)红白理事会开展专项指导进一步促进作用发挥。三是2023年3月拟定了《关于开展治理农村大操大办调研的通知》,成立7个调研组,开展全覆盖专题调研,常态化向群众传输健康生活理念,不“摆阔”、不“穷操”、不浪费、不迷信、共同抵制旧风陋习。“舌尖上的浪费”、随礼金额普遍较高、办酒的名目太多、请客的范围太广、彩礼数额普遍偏高等问题,得到显著的改善,文明新风逐渐养成。四是根据《南江县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局将全力配合农业农村局抓好移风易俗工作,重点抓好村规民约的修订和自治章程的完善工作。

  (5)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建工作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会,专题研究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及党委委员职责,强化党委成员联系支部制度,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对社会组织党组织的领导。二是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保障机制,明确对新成立的党支部给予5000元工作启动经费,对年度考核合格的党支部给予3000元工作经费。三是召开了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工作者的党务工作业务培训会,提升党务工作能力,加强对社会组织流动党员的管理。

  三、关于“聚焦主责主业还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6)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较为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指导,印发了《关于开展村(居)务公开工作督导的通知》,对全县村(居)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进一步安排,局督导组对各乡镇、村(社区)公开情况进行全程督导,指导各村(社区)完善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形式。二是结合市县纪委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公开放榜活动,成立了村务公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指导32个乡镇做好十大惠民惠农财政资金兑现公开公示,通过唱榜、问榜、答榜环节,督促做好政策宣讲和资金兑现公开工作。

  (7)在开展城乡社区制度建设方面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推进城乡社区治理试点项目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了推进会,对集州街道、公山镇社区治理试点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发出工作提示函2份,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二是继续督导集州街道、公山镇深化试点工作,打造特色亮点,探索典型经验,2022年已通过省级验收。三是指导集州街道、公山镇对照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方案查漏补缺,积极申请拨付尚未兑现的试点资金,规范票据、完善软件资料。

  (8)社会救助工作的落实还有待改进。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南江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南江县2023年度社会救助工作督导调研方案>的通知》(南民发〔2023〕8号)方案,分为7个督导组,对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指导,了解困难群众实际生活状况。二是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已将低保边缘家庭确认权下放至各乡镇(街道),按月将新增农村低保对象推送到县乡村振兴局。三是对全县分散特困人员进行排查,积极动员生活条件差、有自理能力的困难特困人员入住敬老院。四是按月发放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截止3月共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74.59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6.142万元,对76名特殊困难残疾人员提供了适老化改造。五是主动排查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实际状况,对于生活困难的,综合运用救助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严格按照“自愿求助、无偿帮助、安全救助、分类施助”的原则,为需要救助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众提供及时必要的帮助,确保其有饭吃、有衣穿、有病得到及时救治。

  (9)推动高质量社会工作队伍建设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举办了南江县2023年社会工作人才培训班,参训学员达90人,不断提高我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二是会同县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动员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通知》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工作者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在全县范围动员符合条件的城乡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以及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等直接从事社会服务的从业人员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三是2022年底,我县已经实现了32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阵地建设全覆盖,2023年1月向省厅争取到了天池镇、红光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提能力’项目”,更加有力的推动了我县社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社会人才作用发挥。

  四、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乏力”的问题

  (10)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夯实组织机构,落实主体责任,构建局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单位(股室)各负其职的领导机制。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重点工作内容,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并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了南江县民政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三是党组书记及分管领导在2023年2月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深入对照检查,并提出整改承诺。四是2月22日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重点进行理想信念、廉洁自律等方面学习教育。

  (11)廉政风险点排查仍需加大力度。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管长远、固根本的制度,认真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加强党员法纪教育,增强党员法纪意识。二是对重点岗位、重要环节、重点人员的廉政风险点进行了自查,形成了台账。三是由分管领导牵头,于三月中旬对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和股室负责人开展了深入的交心谈心,重点是进行廉政警示提醒,通过交流将廉洁从政的思想深入人心,防患于未然。

  五、关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的问题

  (12)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对全年的党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了2023年党建工作方案,夯实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的党建责任,班子成员年初拟定了抓分管领域党建工作计划,建立专卷。二是落实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扎实开展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述职评议活动。

  (13)基层组织生活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召开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扎实开展了意见征求,谈心谈话,对问题清单进行了梳理。二是严格对照党员义务,全面查找在政治信仰、工作作风、理论学习等方面的不足。三是严肃开展组织生活会,会议前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书记与委员、入党积极分子、党员代表开展了谈话,与中层干部中的党员交流沟通,加强思想引导,鼓舞士气,提振精神,会上认真组织开展相互批评,不搞“一团和气”,本着保护同志、治病救人的原则,达到红脸出汗、触及灵魂的效果。

  (14)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召开了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会议召开期间进行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得到了民主生活会指导组高度肯定。二是针对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14个问题中有8个问题与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查找的问题和表述相同的问题,在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召开前认真对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进行了梳理,重新开展了问题剖析。三是针对2020年民主生活会检视的个别班子成员在落实较为复杂或繁重的工作任务时存在畏难情绪、班子及成员对养老服务、深入谋划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等8个方面整改效果不够明显的问题,局党组2月16日召开专题会议,仔细梳理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目前整改已完成。四是扎实开展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组织班子成员原文学习讨论了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扎实办好民生实事,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15)未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中心核岗定员。

  整改情况:一是已落实核对中心主任和工作人员各1名,定人定岗。二是核对中心主任2月到市民政局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进行了专门的业务学习,认真学习了如何运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今年以来全面开展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做到凡申请必核对,凡救助必核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269631;电子邮箱38242024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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