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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南江县委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浏览:8476次发布时间:2023-11-15 分享至: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6日至3月2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团县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7月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团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有差距”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会前学习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机制,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各项重要指示精神放在议程第一项,由班子成员组织领学。二是结合主题教育相关要求,制定专题学习计划,每周组织集中学习一次,全体干部职工轮流发言谈体会,每月至少安排1名同志交流发言一次。截至目前已集中学习7次,交流发言4人次。三是充分利用“学习强国”“青年大学习”等学习平台,组织全体团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共青团中央印发的《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共青团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实施纲要》《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团实施纲要》等开展自学。依托“青年讲师团”“红领巾宣讲团”深入社区、学校等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等重要思想宣传宣讲,累计50余场次,持续强化学习的自觉性和系统性。四是依托机关党员干部评分制,强化学习监督,将学习不走心不深入、学习心得体会照搬照抄等现象纳入扣分事项。

  二、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2)指导和管理团组织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南江县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了《共青团南江县委2023年共青团工作实地调研工作方案》,就基层组织设置和运行、团员发展和教育管理等共青团重点工作开展实地调研,发现问题6个,提出整改措施6条。二是下发了《南江县团干部任期目标管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各级团组织负责人工作职责、考核管理、奖惩机制等多项措施,进一步促进团干部规范履职。三是与全县乡镇(街道)团组织挂(兼)副书记签订《任期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挂(兼)职副书记履职目标,责任分工,团的工作力量进一步充实,管理进一步优化。四是举办2023年团干部业务培训班,围绕基层团建业务、“志愿四川”“智慧团建”系统等扎实开展业务培训,推荐4名优秀团员青年参加巴中市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联合县委组织部举办2023年南江县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训班,全县20名优秀青年参加。五是加强校外少工委建设,每个社区设社区少工委主任2名、副主任2名、委员5名,与童心港湾、社工站结合开展“欢庆六一,守护童心伴成长”、暑期防溺水安全教育、科普知识宣讲等活动40余场次。

  (3)服务青年创新创业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建好创业青年信息平台,挖掘联系优秀创业青年,更新86名创业青年信息台账,组织15名创业青年参加市级电商培训,联合县邮政公司开展直播带货3场,销售额53万余元,助力农产品销售和农民增收。二是用好用活青年就业平台,依托2023年“返家乡”“逐梦扬帆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两个工作平台,扎实开展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发布岗位130个,双选成功110人。三是搭建青年创业信息交流平台,组织全县34个青年之家开展“青年沙龙”“电商培训”“凝聚书香·分享‘悦’读”“安小青”“河小青”“靓在乡村”等主题活动60场次,有针对性提供青年创业信息服务。四是召开2023年青年联席会议,落实成员单位述职制度,制定《2023年重点工作清单》和《南江县民生实事清单》。与14家成员单位联合开展青马工程培训、移风易俗、禁毒防艾、就业宣传、文明城市创建、青年宣讲等活动17场次,收集上报工作信息9条,沟通协调机制不断完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更加有力。五是强化对团属社会组织的监督指导,督促县青年企业家协会于今年4月完成年审,并按规定将其划转至县工商联管辖。

  (4)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将“童心港湾”项目纳入市对县考核“书记项目”,开展全县“童伴妈妈”集中培训1次,轮训观摩示范活动2次。二是对全县各项目点位进行全覆盖调研,并根据服务儿童数量、点位运行状态、“童伴妈妈”配备情况等因素,将作用发挥差的点位调整到乡镇(街道)内留守儿童多、基础条件好的其他村(社区),截至目前已到40多个点位开展调研,调整点位4个。三是建立《南江县西部计划志愿者电话访问台账》,对2023年度新招募志愿者进行了全覆盖电话谈心,就近期工作、学习、生活情况进行了解,把关心关爱落到实处。四是组织西部计划志愿者参加公职考试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志愿者学习、工作、就业能力。五是在中秋节前夕开展西部计划志愿者集中慰问活动,并为全体志愿者发放慰问物资。六是团县委书记亲自督促用人单位,县项目办发放工作提示函33份并跟踪督办,责任单位已足额发放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

  (5)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已召开团县委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纳入学习内容,对“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程序再次开展全覆盖学习。二是重新修订《共青团南江县委机关内务管理制度》,对书记办公会、干部职工会、党支部大会等5项会议议事规则进行完善,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纳入制度规定。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团县委没有再次发生议事决策规则执行不严的问题。

  三、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6)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对青少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报告重要内容。二是调整团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共青团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三是完善《信息发布制度》,严格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加强信息审核监管,及时更新工作信息,已开展1次督促检查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严防责任缺失、监督缺位。

  四、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7)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差距

  整改情况:将上一轮反馈问题与本轮问题整改相结合,建立整改台账,逐一整改销号。一是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3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县委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的思想认识。二是围绕反馈的“童伴妈妈专项资金存放在职工个人账户”的问题,团县委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时任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并提醒到位,对现任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开展警示教育,切实筑牢思想防线。三是针对上一轮巡察反馈的“主题党日”活动记录中部分党员未签字、影像资料缺失、审核人未签字等问题,机关党支部书记坚持认真审核把关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定期调阅党支部工作手册,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建工作专项督查检查。目前此类问题已整改完毕。四是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同志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再次强调巡察整改的政治性,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8)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分管职责和“一岗双责”。二是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传达上级最新要求,分析研判系统内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指出存在的问题,每半年班子成员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主要领导就阶段性工作开展安排部署。三是班子成员每半年对分管领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1次,发现并纠正问题5个,“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四是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邀请派驻纪检组领导列席指导。

  六、关于“执行财经纪律制度不严”的问题

  (9)财经纪律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8月3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南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投资促进活动接待、外宾接待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重申财经纪律要求。二是修改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共青团南江县委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出纳现金使用范围及标准和差旅费用报销范围并督促严格执行到位。三是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经办人员和财务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分管领导、经办人员和财务人员分别作出整改承诺。四是收回超范围报销的差旅费2280元,于9月15日存入团县委基本存款账户;收回违规发放慰问费4500元,于9月15日存入机关工会账户。

  (10)项目资金使用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起草《共青团南江县委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明确“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合法合理”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召开“童伴妈妈”培训工作会,在会上就“童伴妈妈”工资发放、主题活动报费等财务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三是分管领导对财务经办人员进行约谈,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四是建立专项资金定期收支进度汇报制度,对专项资金进行全方位动态监管。

  七、关于“党建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11)“大党建”格局未完全形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带团建要求,联合县委组织部出台《南江县加强党建带团建十条措施》,明确各级党组织每年至少专题研究部署1次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并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着力构建以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格局。二是对接县委巡察办,将党的青年工作和共青团工作纳入县委巡察重点内容,倒逼党建带团建规范有序开展。三是深入南江烈士陵园、长赤禹王宫、县博物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团)日活动3次,在重要时间节点、重大政治活动开展期间,组织动员各级团组织开展主题党(团)日活动70余场次,不断强化全县团员青年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自觉,激发团员青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青春担当。四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域团代表联络站”,组织团县委委员、县级团代表、“青年讲师团”成员参加宣讲活动,增强团的领导机关与委员、团代表,委员、团代表与广大青年的紧密联系。

  八、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12)机关党组织建设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党员职工再次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定,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二是常态坚持每月1次的“主题党日”活动,截至目前,已开展了8次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提升支部党员意识,增强支部活力,规范党支部政治生活。三是组织干部走进王瑛先进事迹展,聆听“改革先锋”王瑛同志生平事迹,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四是督促相关同志补交党员预备期党费120.4元。

  (13)落实基层组织生活制度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干部职工会、支部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确保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化、规范化、经常化。二是加强2022年度支部查摆问题整改,逐项对照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整改销号,在下一次组织生活会召开前向党员群众公开,接受监督,并将整改结果作为年终述职内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27-8222943;电子邮箱166026446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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