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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江县沙河镇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浏览:7942次发布时间:2023-11-21 分享至: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0日至6月2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沙河镇开展了巡察。2023年7月5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向沙河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政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沙河镇《关于开办镇村干部夜学班的通知》《关于“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管理机制》等文件,用好学习平台,开展好集中学习,推动学习教育持续走深走实。二是镇纪委书记对侯家坡村、中岭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两村已完成相关制度牌更新。三是参照《南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了沙河镇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草案)。四是压紧压实党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扎实开展党政领导班子思想政治教育,切实履行“四个带头,四个严禁”要求,引导全镇上下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五是制发《关于规范管理全镇宣传标语的通知》,对镇域范围宣传标语实行源头把控,及时撤换翻卷变形、破损残缺、污渍浸染的宣传标语。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一是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2023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通报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年度计划。二是镇党委书记对辖区学校老师、部分学生开展了思政讲课,勉励老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推动沙河教育高质量发展。三是对辖区寺庙教职人员和相关村(社区)干部开展谈心谈话,督促其严格执行《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落实好场所安全监管。在教育引导群众方面。一是金星村党总支书记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任人已及时补缴水费并对自来水管进行重铺与覆土保护。二是组织召开建新村村干部谈心会及民情恳谈会,围绕群众工作进行深入沟通交流,聚焦民生民需,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建立“清诺”群众诉求台账,已收集2件,均已办结。三是组织成立建新村法律宣讲队,坚持开展普法宣讲,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3.关于“履行扩权强镇职责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向县政府上报《关于及时解决集镇路灯量化改造资金的请示》与《关于及时解决集镇内涝所需资金的请示》,县财政局已核实太阳能路灯安装规划并提出资金安排方案,后续将持续跟踪对接。二是邀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综合执法局参与,进行实地指导并出具了《关于县委第五巡察组移交有关问题的工作建议函》(南委巡办函〔2023〕6号)指导意见,我镇将持续做好政策宣传教育引导,积极跟进县级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办法。三是已对居民反映强烈或存在一定安全风险且属刚需住房的居民进行登记造册,督促社区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已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对中岭村村民两户联建房屋违建进行了专项整治且已销号。五是关于“赵某某涉嫌占用保宁社区土地搭建彩钢棚从事经营销售”的问题已移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处理。

  4.关于“‘三大攻坚战’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村两委、群众代表等共同商议,商定由九青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将闲置的黄羊圈舍对外出租,发挥闲置资产效益;已张贴对外出租公告,截至目前,暂无人租用,将持续扩大宣传招引力度。二是组织社区干部入户对相关群众进行教育引导,督促其积极主动把下户管道接入污水管网。三是已落实专人对镇便民服务中心周边白色垃圾进行定期清理,保持良好环境。四是已责令精粹砂石厂停业整改,待整改完成后再恢复生产。

  5.关于“产业发展资金发挥效益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产业扶持基金监管,已建立还款台账,明确还款时限,督促各村对到期未归还的资金进行催缴。二是督促九青村规范村集体经济合作联合社账务、借款的村干部立即还款,要求在合同到期时全部归还。三是天桥村、九青村、中岭村已将461产业到户资金退还给相关农户,金星村已退还一半461产业到户资金退还给相关农户,争取将剩余资金在12月底之前全额退回。

  6.关于“担当尽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政府再次向县水利局上报请示,恳请县水利局督促公投集团及乡镇供水公司,尽快签订移交协议,目前水利局正在对洛坪村水厂进行评估,评估完成后开展移交工作。同时,采用八庙供水站管网延伸供水,目前已全覆盖保宁社区居民用水。二是巡察所反馈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高龄补贴已全面落实。后续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与村(社区)、上级主管部门、派出所定期联动对比,及时比对提醒符合政策人员办理,主动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和高龄补贴。

  7.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履行主体责任方面。一是压实“两个责任”,党委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纪委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召开三次专题会,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集中听取了村(社区)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对下半年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干部作风建设进行安排。二是围绕“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欠缺”的问题对原诸葛寨村联村领导开展了谈心谈话。在镇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方面。一是制定日常监督工作方案,针对重点工作、日常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二是持续做好日常警示教育工作,在镇村干部例会、微信工作群中通报本地查处的案例以及上级通报的典型违纪违规案例。三是对2019至2022年受处分干部开展了回访及再次考察审查,经综合考察,建议继续担任。四是组织镇机关党员干部再次学习公务员考核规定,提高对公务员考核方面的认知。五是全额追回多发绩效。在今后工作中严格审批把关,举一反三,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8.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镇干部集中学习关于津补贴发放、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福利发放等有关政策法规。二是镇党委将举一反三,在后续工作中,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同步落实上级对干部职工发放福利的相关政策规定。

  9.关于“项目实施监管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两次和县行政审批局及财政局对接验收情况及资金相关问题,已通过南江县镇村便民服务“三化”建设验收,等待省级验收,预计在12月初完成验收。二是积极对接南江县农业农村局,对整治不彻底的山坪塘进行整改,协同县农业农村局到山坪塘渗漏的地块实地勘察,设计整改方案,3口已入场施工,1口已整改完成。三是组织责任村党员、群众代表,邀请交通局、质监局一同察看公路详细情况,通过现场技术综合意见,由施工方购买高速公路补缝剂,并以0.5公分的厚度进行全面铺设修补,已将修补前后对比报送县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局并请求再次核验。

  10.关于“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镇村干部大会,组织镇、村干部学习《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南江县以工代赈村民自建项目操作指南〉的通知》(南发改〔2021〕101号)精神,要求业务人员及村干部把牢适用范围及操作流程,加强项目监管。

  11.关于“公职人员违规兼职取酬”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兼职取酬问题专项清理,自查清理人数71人,发现问题0个。二是胡某某已退回违规报酬4600元;陈某某违规兼任并获取的报酬在2024年6月之前分3次退回,目前已退回2万元;经本人申请,赵某某违规兼任获取的报酬将限期两年并每月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12.关于“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和因惠民资金兑现错误涉及的业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印发《关于明确综合办公室(中心)干部职责分工的通知》,调整惠民资金业务人员,完成种粮补贴相关业务。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学习补贴发放等相关业务知识。三是制定了具体收回多发惠民资金和补发少发资金的方案,正在催收。四是镇党委作出如下处理:诸葛寨村未严格按“四议两公开”程序决策决定项目实施主体,未向镇政府请示,村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向沙河镇党委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同时由承包人自行再采购3个移动式垃圾箱,归属村集体所有。

  13.关于“财政资金追缴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镇将继续与杨某某的父母联系,督促他们代缴多发的养老金,或持续跟进其出狱时间,待其刑满出狱后及时督促其退回多领的养老金。

  14.关于“财务管理和财经纪律执行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专人对沙河镇2016年以来历史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并同步规范账务,核实实际款项,据实予以入账,后续加大对往来款项的监管。二是经再次核实支付票据,对其余超支或多支、重复报销的差旅费及公休假期间报销的差旅费、超标准发放的值班补助均已全额追缴到位。三是印发了《沙河镇机关内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并召开沙河镇政府办公会研究,要求对遗留票据进行核实,并据实入账冲抵往来款项。

  15.关于“村级财务监管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后续村社区各类资金报账使用巴中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服务平台中进行严格审核把控。二是要求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按标准执行,杜绝将村级运维资金(差旅费以及垫支款除外)支付给村干部个人。三是责任人已将多报资金转入对应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账户中,并就该问题向镇党委作书面检查。

  16.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方面。一是明确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落实好党委书记及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参加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加强对联系点的党建工作指导。二是召开全镇党务工作培训会,组织支部书记、副书记或党务工作者就党务知识进行专题培训,并开展测试。三是由组织统战委员牵头,集中调阅各党支部支部手册,并就各党支部支部手册撰写及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要求限期整改。在规范基层选举工作方面。一是制定《沙河镇2023年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已按照程序要求完成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二是召开党务工作培训会,就“两委”成员空缺补选程序进行培训,同时在实际补选中加大指导力度。在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方面。一是对各村(社区)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和党支部当场点醒,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表现进行针对性指导。二是制定2022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时限,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班子成员加大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班子成员互相反馈的问题的整改力度,积极推进自我净化、自我提升。

  17.关于“村级组织建设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队伍建设,由挂联领导开展集中谈心谈话,加强教育引导,解决村(社区)班子队伍存在的问题。二是由镇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开展任前谈话,教育引导新任村主任加强团结,为群众办实事。三是积极培育有知识、有能力的年轻后备干部。四是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摸排村内民生诉求矛盾纠纷相关线索,建立了“清诺”群众诉求台账,已收集2件均已办结。五是已平稳有序完成建新村村主任补选。

  18.关于“发展党员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取消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干部预备党员资格。二是镇党委对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干部的入党介绍人、镇业务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警示约谈。三是严格执行预审制度,按照要求上报县委组织部开展新发展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联合审查。落实支委会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把关,经集体讨论合格后,由镇党委统一预审。

  19.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原先存在违规任用的问题人员进行调整,违规发放的中层干部津贴已全额追缴。二是沙河城投公司招聘的财务人员已主动辞职。三是从2023年8月起解除与罗某某的聘用合同,不再违规聘用人员到村协助工作。

  20.关于“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财政所对资金清理核实,正全力追缴。二是镇党委对相关调离人员、村(社区)干部制发了《关于催收个人承担费用的通知》,催促相关人员及时退回资金至镇基本户,下一步,镇财政所将对未追缴回资金进行再督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27-8251103;电子邮箱230334967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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