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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江县信访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浏览:21812次发布时间:2023-11-28 分享至: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9日至4月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信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7月6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信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思想认识不深,理论学习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邀请了县委党校讲师专题辅导宣讲党的二十大报告及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共计20人参加专题辅导培训会。二是及时征订发放主题教育必学及选学书目,确保每位科级领导干部及每位党员人手一本,同时要求党员干部坚持以“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为原则开展学习。三是结合主题教育、“三会一课”、会前学法等,将党内法规、主题教育必学及选学书目纳入下半年集中学习内容,并常态化组织党员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四是严格对照年初制定的《2023年度县信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工作安排》,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并开展集体学习研讨。五是落实专人监管和通报“学习强国”平台使用情况,同时不定期在机关工作群里推送中央、省市县重大会议精神,督促引导党员干部自学,在机关上下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领导机制。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补充完善领导小组职能职责。二是强化安排部署。将《南江县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网上敏感舆情线索通报核查反馈工作机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组织学习并进行主题发言;局党组书记分别在局党组会、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上对意识形态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组建县信访局网宣队伍,并将宣传信息稿件撰写工作纳入机关党员干部“评分制”考评内容,增强党员干部做好网宣工作能动性,截至目前,先后向县政府信息办、县委信息股、“掌上南江”、巴中日报等主流媒体投稿10余篇,被县委信息股采用2篇,被掌上南江采用2篇,巴中日报采用2篇。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3)关于“履行信访部门职能职责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三定”方案规定配齐各科室人员,并调整细化岗位职责和人员分工,有效整合现有工作力量。二是根据现行信访法律法规对《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执行依据。三是根据年初制定的督查检查计划和信访业务工作实际,采取联合督查和专项督查方式深入乡镇(街道)、部门开展督导检查,目前共开展4次专项督导、2次联合全覆盖督查,进一步压紧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四是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先后3次受邀到县委党校为学员讲授如何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五是根据市信访局年度调研工作要求及单位调研选题,制定《2023年调研工作方案》,并结合主题教育调查研究工作要求,组建专班,深入矛盾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地区等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现已撰写调研报告1篇。

  (4)关于“依法治县工作成效巩固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办法(试行)》纳入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内容进行专题学习。二是切实将信访法治宣传工作与“八五”普法、信访督导、信访案件协调、挂联帮扶等工作相结合,通过以案释法、现场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机关、村(社区)、企业进行宣传,目前已先后赴正直镇长滩村、长赤镇永福村、仁和镇佛尔岩村及碑河村等地开展信访法治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进一步提升群众对信访工作知晓率。三是结合省市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指引》相关会议之机,组织信访干部对信访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系统学习。四是严格落实村(社区)日排查,乡镇(街道)、部门半月排查、县月排查的矛盾纠纷日常排查制度,强化风险隐患信息预警提示,切实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隐患消除在萌芽。

  (5)关于“推进落实信访工作改革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来访接待和案件办理中,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有关规定,精准甄别诉求,认真做好法治宣传引导工作,将其引入法定渠道予以解决,把好诉访分离源头关,并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台账,按程序转送同级政法部门依法处理。二是坚持定期召开信访信息业务互联互通会,强化业务股室之间信息资源共享。三是结合中央、省市信访工作目标任务及我县信访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年度信访工作考核实施细则,报县目标绩效办审定后予以向全县印发。各业务股室结合县信访工作年度考核细则,加强日常监督和抓好阶段性考核,进一步提升了综合考评质效。

  3.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差距”的问题

  (6)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修订完善《机关内务管理制度》《党组工作运行规则》,更好地推动局党组“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到位。二是在讨论研究决策重大事项前,充分酝酿确保议题科学严谨可行后再提交党组会研究,在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具体问题时,严格实行末位发言制,确保民主集中不流于形式。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4.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7)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纳入党组会前学法内容,由党组书记进行导学;将《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论述摘编》纳入每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由领导班子成员轮流进行导学,增强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根据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部署和要求,制定《县信访局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季度任务清单,并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听取分管领导履职情况报告,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有力开展。三是重新修订《南江县信访局风险点防控登记表》。

  (8)关于“作风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先后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南江烈士陵园、通江王坪烈士陵园和王瑛先进事迹展等红色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缅怀革命先烈,传承发扬红色革命精神,增强为民服务情怀。二是持续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通过干部职工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通报典型违法违纪案例和组织观看《不归路》《迷途》等警示教育片,深刻汲取典型案例教训,做到警钟长鸣。三是严格落实请销假和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日常监管,避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5. 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9)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主题教育集中学习、会前学法和“三会一课”等,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及相关党内法规,切实增强局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责任意识。二是及时制定《县信访局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坚持定期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听取班子成员履职情况报告,切实将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机关党建工作落地落实。三是印发季度党建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细化机关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和举措,切实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10)关于“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不到位,党员教育管理措施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调整机关党务分管领导及工作小组成员,增加一名办公室干部为党务工作者,充实党务工作力量。二是建立《支部委员结对联系退休党员制度》,采取电话、微信联络的方式切实抓好退休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管工作,进一步增强退休党员与党支部的紧密联系。并结合建党节、建军节、中秋节等时间节点采取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5名退休党员进行走访,切实将党的关怀送到每一位退休党员干部的心坎上,让其真切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11)关于“党费缴纳基数核实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强化党员干部交纳党费的自觉性,提升党务干部能力水平,严格落实党费测算、收缴相关制度,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是重新对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党费缴纳基数进行核算,并及时组织核算有误的党员干部补交党费,并将补收的党费上缴至四川省巴中市党费专用账户。

  (四)上级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2)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上轮巡察整改制定的“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全年讲党课不少于4次、每季度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整改措施抓好贯彻落实,今年以来,县信访局机关党支部已召开党员大会3次、支部委员会10次、讲党课3次、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3次,切实将制定的巡察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27-8225707;电子邮箱14323255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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