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委巡察办浏览:8593次发布时间:2025-09-25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2日至11月1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5年1月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重要论述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南江县财政局预算管理工作规程》,明确按零基预算原则编制部门预算。二是2025年实施零基预算改革,预算支出均以零为基点,对各单位申报项目的政策依据、项目开展资料、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编制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进行逐项审核,确保预算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2025年各部门共申报492个预算项目,总金额7.36亿元,经对政策依据、项目开展资料、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编制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逐项审核,通过项目389个,压减项目103个,压减比例20.93%;安排资金6.42亿元,压减资金0.94亿元,压减比例12.77%。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2.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南江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协同工作机制的通知》,并与县纪委、巡察办、审计等相关部门建立了横向协同、有机贯通的工作机制。二是印发《南江县财政局2025年度财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4个。三是加大问题线索移交力度。开展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发现问题线索11条,向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5条。四是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印发并组织财会监督检查人员学习《四川省财政部门财会监督检查工作分类操作规程》《四川省财政部门行政执法文书标准》等业务知识,进一步规范各类检查的标准、流程,力争做到问题表述清晰、要素完整、逻辑严谨。举办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业务培训,会上全县单位(含32个乡镇)的业务人员学习了财会监督、预算绩效管理相关知识,培训覆盖90余人次。
(三)关于“落实省市委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3.推动落实省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市财源建设等工作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培育上市后备企业。深化政银企联动协作机制,聘请富润集团财务专家团队来南,对相关部门、国有企业融资服务人员进行融资培训;开展农发行市县机构对南江乡村振兴等项目现场评审。积极开展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申报工作,组织国资、经信、教科局等单位推荐优质企业,现已拟申报2家企业入库,等待省级主管单位审批。二是印发《南江县财源建设行动方案》,以“稳增长、调结构、强征管、优服务”为主线,以做大税收总量、狠抓非税收入、用好用活各项政策为抓手,全面推动财源建设提质增效。三是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财源建设领导小组,并落实1名副股长专门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局内干部前往四川外在美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南江不夜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调研,推动优质财源培育。
(四)关于“履行核心职能职责有差距”的问题
4.发挥财政收入牵头作用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发改、经信、公安、税务等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2025年财税工作目标计划、工作重点、重要举措等,就重点税源企业的收入、纳税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坚持税收征管“颗粒归仓”,树牢“过紧日子”思想,集中财力保障民生改善、债务化解、项目建设等关键领域,全力以赴推动财税开源节流。二是对照《南江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出让和国有资产处置进行了严格规范,坚持突出重点、先易后难,深入开展摸排梳理,分级分类、有序推进闲置资产盘活工作,对于产权清晰、手续齐全的资产资源尽快盘活,实现财政增收。三是会同税务部门对我县1-5月税收占比情况进行分析,就下步组织收入提高税收占比工作提出相应措施,通过夯实征管基础、加强欠税管理、推动税种联动、强化数据共享等措施,切实优化收入结构。
5.组织、指导、考核预算绩效管理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组织召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培训会,对全县一级预算单位(含32个乡镇)进行财政政策、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操作实务等预算绩效基础工作业务培训,此次共有80余人次参加培训,各单位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二是印发《南江县财政局关于财政绩效监督“三管三必须”工作流程的通知》,压实工作责任,督促指导县级各部门、各乡镇、集州街道办事处推动本行业、本区域“三管三必须”落实落地。三是严格执行《南江县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结果应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两书一函”制度,通过绩效评价结果,建立整改机制,印发事前、事中、事后整改通知书共80份。同时督促指导预算单位及时整改问题、改进管理、完善制度、调整预算,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17个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扣减其2024年公用经费共计357,430元。
6.财政评审作用发挥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南江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无立项批复、无资金来源不予财政投资评审”规定,对于未下达资金文件但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及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确需先予评审的项目,由县评审中心出具评审函作为项目开展前期相关工作的依据,资金落实到位后再实施。截至目前,暂未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修订并印发《南江县财政投资预算评审管理办法》,将“预算评审仅用于投资控制,不得用于签订合同价款及结算的依据”明确体现在评审报告中。因财政投资项目合同的审核与检查不属于财政评审职能范围,对于除工程总承包项目外的已签订施工合同的项目,县评审中心将不予受理,不再对其进行预算评审。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合同不作为预算评审的主要依据。三是加强评审中心人员评审业务能力提升,先后组织评审中心技术人员参加《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释义运用和工程计价争议解决与结算审计实务培训,均取得培训证书。目前,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已有2人具有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自主评审能力明显提升。截至目前,已自主完成南江县农村公路重点产业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南江县光雾山镇中心卫生院寨坡分院建设项目、南江县特色养殖产业全产业链建设项目(东西部协作)等项目的评审质量复核工作。
7.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指导机制。制定并印发《2025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业务指导工作方案》,目前已开展2期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集中培训,覆盖面达到96%以上;开展国有资产办证培训会1次,年度培训及指导工作已全面完成。二是加强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单位规范资产管理,目前已收到各部门及单位修订或更新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200余份。督促各单位做到资产管理账实相符,重点关注资产账实不符情况,在涉及资产情况变动时,用好“核实四张表”。截至目前,已依规完成124宗的账实相符处理工作。
8.助力普惠金融发展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关于金融支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南财金〔2024〕6号)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引导金融服务于重点领域和中小微企业。二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兑现支持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成本贴息78.14万元,兑现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54.4万元,鼓励融资担保增量降费。兑现担保业务费补助100万元。三是开展银政企融资对接会。组织市担保集团、市融资服务中心、县担保公司、相关银行、园区企业在企业幸福中心开展对接会;组织市融资服务中心、县内银行机构、园区企业开展融资对接专题会,会上各银行进行了政策宣导、知识普及、产品推介、风险提示、精准授信及深度对接,有效拓宽了企业的融资渠道,显著提升了其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四是工商扶贫信贷基金、扶贫应急转贷基金等零散基金,因各类基金用途、使用方向、管理办法、结果情况各有不同,目前正在梳理起草整合基金用于补充农担公司的请示文稿。2025年与四川省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达成业务合作,进一步增强担保能力,2024年为担保公司新增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五是实施融资担保增量降费激励措施,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对担保费率在1%/年及以下的企业进行担保费补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解决企业融资贵问题。印发《南江县农业融资担保基金管理办法》,安排担保业务补助及风险补偿资金113.35万元。六是放宽融资担保反担保条件,对个人申请20万元及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进一步扩大反担保范围,保证人可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员工以及收入稳定、信用良好、有担保能力的民办非企业工作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会计师、律师等,进一步助力经济发展。
9.政府采购监管力度有待强化。
整改情况:一是编制《南江县政府采购制度选编》,并印发至各预算单位及代理机构。组织全县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专管员、代理机构经办人约300人重点围绕政府采购法规政策及业务操作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采购人、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根据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巴财采〔2025〕21号)要求,开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监督检查工作。针对此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对5家采购人进行处理。并对政府采购领域投诉、举报、信访、线索移交中发现的13起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五)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待加强”的问题
10.金融风险宣传触角延伸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防非打非工作机制。印发《南江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压实各部门、乡镇(街道)责任,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健全行政处置机制,着力提升齐抓共管工作效能。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印发《南江县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教育工作活动方案》《关于开展2025年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等文件,会同相关部门,利用岁末年初等重要时间节点到车站、广场、乡镇等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现场活动开展达30余次,累计播放警示教育标语80余条,悬挂警示标语36条,发放宣传单、宣传物品2.8万余份,受众达到3万余人,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营造了全民参与防范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三是组织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南江县金融监管支局等单位,现场摸排风险企业1家并召开会议研判相关线索。目前,相关企业已被责令停业整改,由市场监管局按规定处置。
(六)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1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中共南江县财政局党组《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并经党组(扩大)会研究讨论通过,局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根据分工和工作责任,统筹推进,各司其职,合力抓好职责范围内责任落实。二是印发《中共南江县财政局党组2025年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督办。局党组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自巡察以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1次,进一步强化了制度约束和纪律要求,有力推动了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完善机关纪委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机关纪委“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压实政治监督责任。截至目前,机关纪委共参与新录用人员考察2次、重要节点廉政提醒2次,重要节假日后监督干部到岗情况2次。四是印发《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方案》,明确了谈心谈话对象、具体要求,分管领导对各分管领域干部开展了谈心谈话共计38人次。
(七)关于“整治‘四风’不够彻底”的问题
12.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转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党员大会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组织召开全局警示教育大会,集中观看《反腐为了人民》警示教育片,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对照《巴中市财政干部行为规范“七个严禁”》公开承诺,全体干部职工的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明显转变。二是严肃工作纪律。机关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日常督查力度。自巡察反馈以来,围绕干部在岗履职、工作状态等方面,累计开展不定期检查260余人次,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推动干部作风持续转变。三是压实岗位职责。印发《中共南江县财政局党组关于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适时更新股室内部分工文件,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和干部岗位职责,优化任务分配,着力解决忙闲不均、责任不清等问题,激发干部主动思谋、积极作为的内生动力。四是优化服务效能。为了建立权责明晰、流程规范、高效有序的国库管理工作机制,我们印发了《南江县财政局国库管理工作规程》,通过对支付、资金调度进行科学预测、合理安排和统筹,旨在推行资金拨付“限时办结制”,压缩拨付时限,进一步提高财政国库管理质量和效能,杜绝了“多次跑、反复跑”的情况发生。
(八)关于“加强自身建设还有差距”的问题
13.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执行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2025年第3次党组(扩大)会,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强调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对财政新政策、新要求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确保在党组议事时充分发表意见,进一步增强民主决策氛围。严格执行《中共南江县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增强党组班子成员对党组议事规则的认识,增强了集体民主决策意识,提升了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自巡察以来,规范召开党组(扩大)会议8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425件,提出建议意见404条。二是将中央、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财政系统工作会议精神,《关于深入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措施》《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等财政政策纳入党组(扩大)会学习,并研究安排部署了相关工作。自巡察以来,学习涉及财政政策、财税体制改革等相关内容共计21项。三是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局长与其他5名班子成员相互开展了谈心谈话,全方位主动学习财政新政策和业务知识,确保在民主决策时充分发表意见和在实行AB岗负责制时充分代为履行职责。
(九)关于“选人用人还存在差距”的问题
14.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2025年第2次党组(扩大)会,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南江县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深入掌握干部选任的核心要求、基本原则和规范程序,切实增强了依规选人用人的自觉性和业务能力。二是印发《南江县财政局干部轮岗交流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轮岗交流的原则、范围、对象、条件、程序、纪律要求等核心内容。立足财政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推进干部轮岗交流,不断优化机关干部队伍来源结构和能力结构,促进干部多岗位锻炼成长,提升财政工作整体效能。
(十)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15.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南江县财政局干部职工“评分制”管理考核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平时考核制度。自巡察以来,结合“评分制”考核情况,推荐副科级领导职务及以上任职4人、职级晋升12人、专业技术人员晋升4人。二是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围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暨内部控制编报、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预算绩效管理、非税收缴暨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等重点内容,对全县财务人员先后开展6期专题培训,受训人员110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了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
16.机关党建工作仍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按程序增设机关委员会委员2名,专职副书记1名,增强了党建力量配置,提升了机关党建工作质效。另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南委发〔2017〕2号)文件“推动有条件的部门机关党委工作机构与干部人事工作机构合署办公”等相关规定,由局人事管理股负责局机关党委相关工作。二是丰富活动形式,提升党员参与积极性。开展“巴适颐养 托起老人幸福夕阳红”“弘扬自强与助残精神,凝聚团结奋进力量”主题党日活动,2025年1-6月机关一、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参与率达到76.8%。三是指导成立了南江县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印发《关于调整局领导联系指导党支部工作的通知》,明确各支部的联系领导,进一步强化党支部建设。四是财政局机关一支部召开了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会上各党员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会后并针对个人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台账。
(十一)关于“党组领导群团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17.群团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按批复成立了共青团南江县财政局支部委员会,进一步强化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激发年轻干部工作积极性。二是积极开展群团活动。开展以“玫瑰赴春日·共绘新未来”为主题的“三·八”节活动,组织干部参加全省“健走天府·万步有约”活动,组织职工参加全市财政系统路跑接力赛。三是召开工会委员会、妇委会专题会,分管领导对工会、妇委会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十二)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18.履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本轮巡察整改工作启动后,县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议,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督促整改等工作。制定《中共南江县财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反馈的4个方面22个问题明确整改目标、具体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各责任股室明确专人承办,全面压实整改责任。二是全面清理上轮巡察整改情况和本轮巡察反馈问题,针对未完成、已整改但出现反弹等事项建立问题清单,深查深究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结合本轮巡察一并整改。截至目前,共清理相关问题8个,制定整改措施23项,其中已完成整改22项,基本完成整改1项。三是针对个别边改边犯的问题,查找制度和监督漏洞,结合财政行业特点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南江县财政局国库管理工作规程》《南江县财政局预算管理工作规程》《南江县财政投资预算评审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强化以案促改工作,把本单位违规违纪案件纳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班子查摆问题清单和班子集中整治台账。四是强化监督整改工作。印发《中共南江县财政局党组关于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了负责巡视巡察工作的分管领导和牵头股室,安排专人跟踪督促问题整改进度。并通过召开党组会、专题会等形式定期督导巡察整改工作进度,对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对整改进度滞后的股室、单位及时督促整改,全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应改尽改、真改实改。
19.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巡察整改专题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等巡视巡察相关文件,提升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工作质效。二是坚持常态整改。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确保每项任务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和长期坚持的任务,要紧盯不放,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持续加强对乡镇财务工作的指导,督促局内各股室定期对挂联乡镇开展挂联指导财政财务管理工作,重点对账务处理及时性、财务档案管理、财政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指导;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强化与资金主管部门协同推进,密切关注资金下达情况,第一时间分配、拨付,发挥资金效益。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已按相关政策标准安排1117万元,春季补助已兑现550万元。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瞄准腐败易发多发风险点,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部位,推进制度创新,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不断扎牢制度的笼子,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27-8266470;电子邮箱353153691@qq.com。